通常由中国父母作为委托人为其在美国生活或居住的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非美国信托设立人的信托通常可以帮助其减免该财产转让可能产生的美国所得税、赠与税和遗产税。
由于看好美国房产市场,很多中国投资人在美国购房置业;作为非美国税务居民持有美国住宅,需提前了解和筹划美国的遗产税,合格的个人住宅信托是一个很好的机制。这种信托允许信托设立人将个人住宅转让给该信托,同时有权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住宅。在信托到期时,该住宅的所有权转给信托设立人的继承人。
区别于信托一般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模式,自益禁止挥霍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相同的,使得信托财产避免了被委托人/受益人债权人追索的风险保留了委托人就信托财产受益的权利。
通过设立信托持有人寿保险保单,是美国最常用的遗产税避税方式,既可以转让既有保单也可以由信托直接保单;对于非美国税务居民而言,所享受遗产税免税额度远低于美国税务居民,仅有6万美元,人寿保险的理赔金。很可能会超过这一额度,因而更需要通过不可撤销人寿保险信托方式(ILIT)提前筹划。
区别于信托一般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模式,自益禁止挥霍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是相同的,使得信托财产避免了被委托人/受益人债权人追索的风险保留了委托人就信托财产受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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